新版《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公布
2018-01-04 10:00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修订稿近日通过审议并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版《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
新版《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和现代种业发展要求,立足提升浙江省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按照“减少审定环节、提高主体责任、加快企业自主育成品种和优质绿色生态品种审定步伐”的原则,对品种的审定机构、申请受理、品种试验、审定程序、引种备案、撤销审定以及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修订,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健全的品种审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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