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2018-10-11 12:34
按照《关于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做好非洲猪瘟疫请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农牧饲发〔2018〕334)文件要求,乌审旗农牧业局及时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饲料站、执法队和生猪办,召开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做好非洲猪瘟疫请防控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预防非洲猪瘟疫,猪用饲料销售使用告知书》,成立工作小组,并于9月15日开始,深入全旗饲料经营门店、养殖场(户)进行地毯式排查,截止目前,对全旗范围内的40家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摸底检查,检查是否销售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并下达《预防非洲猪瘟疫,猪用饲料销售使用告知书》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号文件》,饲料经营门店告知率100%。
检查中发现2家销售的12袋包头市生产的北辰猪用饲料和50袋包头市生产的富源祥猪用饲料原料成分含动物蛋白和血浆蛋白粉,按照公告通知要求下达暂停销售通知,待抽样检验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的,可以解除控制继续销售;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由工商局、执法队监督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并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全旗范围内的43家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摸底排查,全部已下达《预防非洲猪瘟疫,猪用饲料销售使用告知书》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号文件》。并要求养猪场(户)暂停使用相关饲料产品,并要求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现有库存的有关饲料产品,待其抽样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的,可以解除控制继续使用。
乌审旗农牧业局认真实施了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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